削价准备金是指商品流通企业为了弥补库存商品可能发生的削价损失而从成本中提取的削价损失准备。 提取商品削价准备的企业,提取商品削价准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削价准备”科目;用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时,借记“商品削价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取商品削价准备的企业,发生的商品削价损失直接体现为当期损益。 企业可按月预提商品削价准备金,年末再按库存商品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商品销售成本。商品削价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指商品销价低于进价的损失)。使用时作抵扣削价商品的进价处理。 EG.06年年底,削价准备金余额为200万,07年的削价准备金为60万(按每个月的库存成本的3-5‰累计),07年年底库存1000万,按7.8折计算,削价为220万。即有A(200+60)-B(220)=40万元记入利润;若B>A,则利润冲掉B-A部分。07年年底的削价准备金的余额是2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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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4, 2007 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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