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色情和艺术的区别就是人体模特以哪种神情去展现,欣赏者从哪个角度去观察和理解的问题,我们崇尚健康的人体艺术,不是露点就是不健康的,这本身就是对模特辛勤劳动的亵渎。”
这有什么用?欣赏者?你能确定任何一个欣赏都是有这么高的素质,从你的逻辑出发,从你的角度去思考、去观察、去理解这些问题的吗?你能用什么保证?什么样的社会就必须有什么样的制度!
不是你一个人共产主义,就说这个社会就是共产主义。问题往往不是那么简单。既然大家的素质都没有达到你这么崇高的境界,那就必须由法律去严禁这些东西的出现。
什么叫做一切从实际出发?什么又叫做合法?什么又叫做合理?
从某种角度,某一个方面来说,可能你说的这个话暂且是合理的,但是法律尊严何在?执法者尊严何在?
用百度网页搜索“张筱雨”,找到相关网页约13,000,000篇——惊奇!
用“张筱雨”搜索下百度图片——崩溃!网络不是严打吗?社会是且必须是和谐的。难道法律尊严被亵渎?执法者尊严被淹没?
引“张筱雨中文网”言:张筱雨继汤芳后又一MET-ART ,接着就是什么王ZJ,接着又是什么,到最后........
网络真是一片大好!为什么?因为色情和艺术就是欣赏者从哪个角度去观察和理解的问题!我相信了!但是法律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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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0, 2008 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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